冰蓄冷系统空调冷水的供回水温差要求

《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(GB 50736-2012

8.7.7 采用冰蓄冷系统时,应适当加大空调冷水的供回水温差,并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. 当空调冷水直接进入建筑内各空调未端时,若采用冰盘管内融冰方式,空调系统的冷水供回水温差不应小于6℃,供水温度不宜高于6℃;若采用冰盘管外融冰方式,空调系统的冷水供回水温差不应小于8℃,供水温度不宜高于5℃。

2. 当建筑空调水系统由于分区而存在二次冷水的需求时,若采用冰盘管内融冰方式,空调系统的一次冷水供回水温差不应小于5 ℃,供水温度不宜高于6℃;若采用冰盘管外融冰方式,空调系统的一次冷水供回水温差不应小于6℃,供水温度不宜高于5℃。

3. 当空调系统采用低温送风方式时,其冷水供回水温度,应经经济技术比较后确定。供水温度不宜高于5℃。

4. 采用区域供冷时,温差要求应符合第8.8.2条的要求。

8.8.2 采用区域供冷方式时,宜采用冰蓄冷系统。空调冷水供回水温差应符合下列规定:

1. 采用电动压缩式冷水机组供冷时,不宜小于7℃。

2. 采用冰蓄冷系统时,不应小于9℃。

《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(HG/T 20698-2009

6.6.10 冷水机组的供、回水温差不小于5℃。在技术可靠、经济合理的前提下宜尽量加大冷水供、回水温差。

【其他】

除了上述规范中提到的冰盘管外,目前还有其他一些蓄冷或取冷的方式,如:动态冰片滑落式、封装式以及共晶盐等,各种方式常用冷水温度范围可参考表4-10(为了方便,表中也列出了采用水蓄冷时的供水温度)。

冰蓄冷常用冷水温度范围

参考资料:
[1] 《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(GB 50736-2012)
[2] 《化工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(HG/T 20698-200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