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(GB 50736-2012

7.1.5 空调区内的空气压力,应满足下列要求:

1. 舒适性空调,空调区与室外或空调区之间有压差要求时,其压差值宜取5~10Pa,最大不应超过30Pa。

2. 工艺性空调,应按空调区环境要求确定。

《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》(GB 50333-2002

4.0.2 洁净手术部各类洁净用房技术指标的选用应符合下列原则:

1. 相互连通的不同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室之间,洁净度高的用房应对洁净度低的用房保持相对正压。最大静压差不应大于30Pa,不应因压差而产生哨音。

2. 相互连通的相同洁净度级别的洁净室之间,应按要求或按保持由内向外的气流方向,在两室之间保持略大于0的压差。

3. 为防止有害气体外溢,预麻醉室或有严重污染的房间对相通的相邻房间应保持负压。

4. 洁净区对与其相通的非洁净区应保持不小于10Pa的正压。

5. 洁净区对室外或对与室外直接相通的区域应保持不小于15Pa的正压。

《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(GB 50457-2008

3.2.4 不同空气洁净度等级的医药洁净室(区)之间以及医药洁净室(区)与非洁净室(区)之间的空气静压差不应小于5Pa,医药洁净室(区)与室外大气的静压差不应小于10Pa。

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 50243-2002

11.2.5 相邻不同级别洁净室之间和洁净室与非洁净室之间的静,压不应小于5Pa,洁净室与室外的静压差不应小于10Pa。

《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(GB 50073-2013

6.2.1 洁净室(区)与周围的空间必须维持一定的压差,并应按工艺要求决定维持正压差或负压差。

6.2.2 不同等级的洁净室之间的压差不宜小于5Pa,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的压差不应小于5Pa,洁净区与室外的压差不应小于10Pa。

参考资料:
[1]《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》(GB 50736-2012)
[2]《医院洁净手术部建筑技术规范》(GB 50333-2002)
[3]《医药工业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(GB 50457-2008)
[4]《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》(GB 50243-2002)
[5]《洁净厂房设计规范》(GB 50073-201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