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用建筑供暖设施的设置条件

目前各地区的气象条件,能源结构、价格、政策,供热、供气、供电情况及经济实力等都存在较大差异,并且还受到环保、卫生、安全等多方面的制约和生活习惯的影响,因此,是否设置供暖设施,以及如何选择供暖方式应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。[1]

一、应设置供暖设施的地区

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℃的日数大于或等于90 天的地区,应设置供暖设施,并宜采用集中供暖。

二、宜设置供暖设施的地区

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地区,宜设置供暖设施;其中幼儿园、养老院、中小学校、医疗机构等建筑宜采用集中供暖:

1)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℃的日数为60d~89d;

2)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5℃的日数不足60d,但累年日平均温度稳定低于或等于8℃的日数大于或等于75d 。

三、供暖方式选择

1)居住建筑的集中供暖系统应按连续供暖进行设计。这是由于居住建筑的使用时间依居住人行为习惯、年龄等的差异而不同,它可能是在每天的任何时间。

2)办公楼、教学楼等公共建筑的使用时间基本是固定的时间段,可以采用间歇供暖。

参考资料:
[1] GB50736-2012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:P12.